發(fā)布時間:2016-05-20 ????? 瀏覽次數(shù):5092 ????? 文章來源:博雅翻譯
涉外婚姻的處理方式與非涉外婚姻是有一定的差異。每個國家之間的風俗、人文、教育等方面的差異,也是導致各國對婚姻的規(guī)定存在不同。涉外婚姻是指一國公民同外國人(包括無國籍人)的婚姻,包括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。根據(jù)我國法律,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,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。凡涉外婚姻當事人在我國境內(nèi)結婚或離婚的,都必須按照我國法律的規(guī)定辦理。 博雅翻譯公司是民政部認證專業(yè)翻譯機構,具有16年涉外婚姻登記相關材料翻譯經(jīng)驗,經(jīng)本公司翻譯蓋章后,各民政部門均予以認可。
注:結婚登記中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、港、澳、臺同胞、華僑及出國人員,男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,女不得早于20周歲。
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、華僑及出國人員,男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,女不得早于20周歲。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:
中國公民
涉外婚姻注意事項:
登記地點: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指定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
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(yī)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
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,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
在我國境內(nèi)離異雙方自愿要求復婚的,按涉外結婚的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